今天是:

辅导员、班主任查课制度

来源:发布日期:2014-05-26

为做好学生管理工作,引导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形成良好的学习风气,同时适应新时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查课人员安排:各年级辅导员、班主任

2.查课时间及课程:各年级根据本年级必修课上课时间、课程及所在校区等具体情况自行制定,每周查课次数不少于3次。

3.查课条的领取和上交:每周周五查课人员于下午2:30—4:00于团委办公室领取下一周查课条并上交本周查课表,做好相应登记。

4.查课程序:查课人员持查课表提前10分钟到达需查课的班级,填写查课时间并做好相应准备工作。查课人员应仔细清点人数并在课条上作好记录,包括应到人数、实到人数、班长姓名、缺勤名单(迟到、旷到、早退请注明)。确认无误后查课人员签名。

5.查课情况反馈:查课人员应将查课情况及时反馈。一是反馈给当堂任课老师,二是反馈给各年级辅导员。对于连续旷课次数超过2次的学生应及时进行交流和教育,情况严重的应与家长及时沟通。查课条留档并作为个人及班级评优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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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