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辅导员与家长联系制度

来源:发布日期:2014-05-26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院辅导员工作,加强和我院学生家长的沟通与联系,以便学生家长及时了解自己的子女在学校的学习、生活与发展情况,并配合学校一起做好学生的教育工作,特制定《365足球比分直播辅导员与家长联系制度》。

辅导员应持有学生家长的联系方式,可通过信函、电话以及面谈的形式和家长及时保持沟通;

辅导员应在每学年考试结束后及时将学生的成绩以信件的形式邮寄给学生家长;

辅导员应主动与学生家长联系,及时向学生家长通报学生在校的遵规守纪情况;

违犯校规校纪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的学生,辅导员应在3日内向家长通报该生所受处分及其原因。

对一学期无故旷课累计达10学时或旷课不足10学时却1通宵未归者,辅导员应及时向家长通报情况。

对在学习方面出现问题,接近留级或退学的学生应及时向家长通报情况。

对思想、情绪波动较大,对学习、生活产生不良影响,而又不听从辅导员教育、劝导的学生,应及时与家长联系。

对有不良消费倾向或经济开支过大的学生,应及时向家长通报情况,提醒家长关注。

对申请退学、休学或停学的学生以及申请走读或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均应取得家长认同。

对于存在学籍处理的同学,辅导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告知学生家长,并要求学生家长及时来校配合处理;

辅导员与学生家长要相互信任,在和学生家长进行沟通时,方式方法应得当;

对于特殊学生(特困生、单亲、孤儿、心理异常),辅导员要经常与其家长或亲属保持联系,主动关心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共同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

辅导员要虚心听取和接受学生家长对学校、学院、教师的希望和要求,及时上报学院,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并把问题的解决办法和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学生家长;

辅导员要经常汇总与家长联系的情况,及时将学生家长对学生、老师及学校的希望和要求上报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对与家长联系的有关情况,应做好记录,定期进行回顾和总结。